變壓器的絕緣試驗(以前稱耐壓試驗),包括外施耐壓、感應耐壓、沖擊耐壓等試驗。
1. 外施耐壓試驗
外施耐壓試驗是對被試變壓器加一分鐘的工頻高壓的試驗,也曾稱工頻耐壓試驗。它是考核不同側繞組間和繞組對地間的絕緣性能,也就是考核變壓器主絕緣的水平,所以只適用于全絕緣變壓器。因此,試驗時被試變壓器的不同側繞組各自連在一起,一側繞組施加電壓,另一側繞組接地。
外施耐壓試驗時,在電源電壓較低時合閘;試驗電源電壓達到試驗電壓的40%以下時,升壓速度是任意的;在40%以上時,應以每秒3%速度均勻上升;達到規(guī)定電壓和持續(xù)時間后,應在5s內(nèi)將電壓迅速而均勻地降到試驗電壓的25%以下,才能切斷電源。
2. 感應耐壓試驗
全絕緣變壓器的感應耐壓試驗是高壓繞組開路,向低壓上施加100~250Hz的兩倍額定電壓的耐壓試驗。由于頻率增高,鐵心在不飽和時能保證兩倍感應電壓,從而試驗了繞組匝間、層間和相間的絕緣性能,即考核了變壓器的縱絕緣水平。
驗,又補救了該種變壓器不能做外施耐壓試驗的不足,也同時等效地做了外施耐壓試驗。
分級絕緣的感想變壓器聽感應耐壓試驗,常采用分相感應試驗方法。將非試的兩相線端并聯(lián)接地,把中性點抬高到電壓的1/3左右,從而使試驗相線端達到外施耐壓試驗 的要求,而該相繞組 的感應電壓又達到了感應試驗 的要求。
如果這樣做不能符合試驗要求,可以調(diào)節(jié)位置,甚至可以用另一臺變壓器作支撐變壓器來支撐中性點。
新標準中要求感應試驗時要測局部放電量、起始與熄滅局部放電電壓。
3. 沖擊電壓試驗
沖擊電壓試驗分雷電沖擊試驗(包括全波沖擊試驗和截波沖擊試驗)和操作波沖擊試驗。在新編制的IEC76-3標準中,對小于Um≤40.5kV變壓器,全波沖擊試驗和截波和操作波沖擊試驗均是例行試驗。對Um≥72.5kV變壓器,全波沖擊試驗是例行試驗,截波沖擊試驗是型式試驗,對Um≥252kV變壓器,全波、截波和操作波沖擊試驗均是例行試驗。
全波與截波沖擊試驗是交替進行,一般是負極性,先做一次全波沖擊、做兩次截波沖擊、再做兩次全波沖擊。因此,需要一個截斷裝置。
變壓器容量較大時,因電容量大而波形不能滿足時,應將沖擊電壓發(fā)生器幾個級并聯(lián)運行。
對變壓器中點進行沖擊試驗時,因屬三相入波,電容量大,但試驗電壓一般不高,應將沖擊電壓發(fā)生器幾個級并聯(lián)后加壓。
對于分級絕緣的變壓器,把中性點電壓抬高(支撐起來),就可以考核主絕緣水平了。這樣,感應耐壓試驗既進行了縱絕緣的試
注意事項
(1)大型變壓器試驗前先排除被試變壓器的內(nèi)部氣體。
(2)在試驗過程中,若由于空氣濕度、溫度、表面臟污等的影響,引起被試品表面滑散放電或空氣放電,不應認為被試品的內(nèi)絕緣不合格,需經(jīng)清潔、干燥處理之后,再進行試驗。
(3)高壓引線與其他接地體之間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
(4)高壓引線、測量線、接地線等必須連接可靠,并有足夠
(5)操作人員應穿絕緣鞋并站在絕緣墊上。
(6)應采用高壓數(shù)字伏表從高壓側直接測量試驗電壓。
(7)升壓必須零開始,不可沖擊合閘。升壓速度在40%試驗電壓以內(nèi)可不受限制,然后均勻升壓,速度約為每秒3%的試驗電壓。
交流耐壓試驗是對電氣設備絕緣外加交流試驗電壓,該試驗電壓比設備的額定工作電壓要高,并持續(xù)一定的時間(一般為1min)。交流耐壓試驗是一種電氣設備的實際運行條件的試驗,是避免發(fā)生絕緣事故的一項重要的手段。因此,交流耐壓試驗是各項絕緣試驗中具有決定性意義的試驗。